6月24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土地保护法,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。
这无疑是令人振奋的消息。黑土是世界公认肥沃的土壤,在自然条件下形成1厘米厚的黑土层,需要200—400年。因其珍贵、肥力高、极具生产潜力,被誉为“耕地中的大熊猫”。得益于黑土地的孕育和滋养,东北粮食总产量约占全国的1/4,成就了我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“北大仓”的美誉。然而由于过度开垦利用,黑土地正在变瘦、变薄、变少、变硬。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恰逢其时,让耕地保护“长出牙齿”,为粮食安全筑牢防线,对全国耕地保护具有借鉴意义。
黑土地保护法的意义并不限于保护耕地本身。笔者注意到,保护法强调了黑土地的生态属性,多处体现了综合治理、系统修复的原则。比如第十五条指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黑土地生态保护和黑土地周边林地、草原、湿地的保护修复,推动荒山荒坡治理,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、保持水土、防风固沙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,维持有利于黑土地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。
黑土地是经千万年孕育而成的自然产物,带着自然演变、万物生长的烙印。自然赋予并维持着黑土地的鲜活与肥沃,黑土地也滋养着一方生灵,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以内蒙古自治区的黑土地为例,近年来流失严重,较建国初期流失面积增加80%,导致旱涝灾害周期越来越短,严重削弱了生态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。
没有整体生态系统的安全,就没有黑土地的安全,更无从谈粮食安全。因此,保护黑土地,不能“就土护土”,而是要将各生态要素统筹考虑,遵循“山水林田湖草沙”的生命共同体系统理念。
发挥森林、草地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具有的水源涵养、水土保持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,是黑土地得以修复的前提和条件,需要多部门协同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。黑土地保护法第六条指出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水行政、发展改革、财政、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,加强协调指导,明确工作责任,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。
有了政府主导、政策引领、法律护航,还需要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实施和配合。黑土地生态系统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,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,如何说服农业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、坚决落实?黑土地保护法提供了硬约束。但是扭转部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传统思维,调动各方积极性,不能只靠法律威慑。如何因地制宜,既处理好生态关系,又做好“人”的工作,更考验各地智慧。
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,主题是“节约集约用地,严守耕地红线”。万物土中生,有土斯有粮。 黑土地保护法的出台,事关饭碗安全,亦关生态安全。
编辑:宋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