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‘十四五’时期,内蒙古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,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得到明显增强,美丽河湖建设保护初见成效。”11日,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世德如是说。
11日,内蒙古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政策解读进行新闻发布。
《规划》突出了黄河、松花江、西辽河、海河、西北诸河五大重点流域特色,统筹水生态、水资源、水环境等要素,以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,减污降碳协同增效。
其中,黄河流域以水生态环境全面、整体性保护为目标,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,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,开展主要支流、湖泊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。
松花江流域开展源头水保护、河滨带天然湿地修复,开展大型灌区退水治理,加强城镇、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。
西辽河流域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、高效节水灌溉、引绰济辽等工程,严控农田灌溉面积和用水量,使断流河段逐步实现“有水”目标。
海河流域加强滦河上游优良水体保护,抓好饮马河治理,强化城市控源截污和污水处理设施精细化管控。
西北诸河流域保持额济纳河等优良水体水质稳定,推进锡林河面源治理和生态保护,深入开展内陆湖泊保护与治理。
“要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,不断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,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促进自治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。”赵世德说。(记者 张林虎)